經文化和旅游部批準,旅游行業標準《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等級劃分》(LB/T 089—2024)近日正式公布,成為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等級劃分的依據,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標準明確,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是以紅色旅游為特色主題,突出紅色文化傳承、產業綜合帶動屬性,在推進紅色旅游與鄉村旅游、民俗旅游等關聯業態和餐飲、住宿、文創、演藝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方面具有引領效應的旅游目的地。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劃分為2個等級,分別為國家級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和省級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
標準從機構與制度、紅色文化保護與傳承、融合發展、旅游服務能力、安全與應急保障、人才培養6個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其中包括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應明確建設主體,建設主體應建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工作領導機制、協調機制、運行機制、綜合管理機制;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內紅色資源應種類豐富,具有獨特性;應制定包含保護利用紅色資源、發揮紅色教育功能、促進業態融合、推動紅色文化傳承與創新等方面在內的紅色旅游融合發展區總體規劃,并確保該規劃的實施;應配置類型豐富的住宿、餐飲、購物、休閑等旅游服務設施;應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與保障制度;宜設立專家智庫,培養紅色旅游五好講解員,制定人才培養計劃。